《渣男的我真不是舔狗啊》是阿尔宙斯theone写的一本逻辑性很强的书,故事张节条理清楚,比较完美。主角是林清方瑶张扬主要讲述的是:透着一股说不出的空茫。连我推门的动静都没察觉。我忽然语塞,那些准备好的安慰卡在喉咙里。其实我懂她的痛。张扬不仅是她喜欢的……
人人都说,我对林清爱得无可救药。她是我心口的白月光。可林清心里,从来没有我的位置。
意外发生在她二十六岁那年,她家里催相亲催得紧,她实在扛不住了,竟跑来找到我,
说要结婚。婚后两年,我对她照顾得无微不至。可某天,她身边突然多了个男助理,眉眼间,
竟和她过世的白月光有七分像。我随口问道那个男助理怎么回事,
她却漫不经心地说“不过是养着当个念想,像摆个手办。”“你犯不着吃醋。
”她笃定我舍不得走。可她忘了,白月光的金贵,全在“得不到”三个字里。
这两年婚姻磨下来,她在我眼里,早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粒米般寻常。
而且我很早就不爱她了。1林清人如其名,往那儿一站,总带着股清冷疏离的劲儿。
可我清楚,那层冷淡的皮囊下,藏着颗滚烫的爱心。可惜她的这份爱心,从不属于我,
独独给了张扬。我和张扬还有林清,是打小在一个大院里滚大的。张扬生着先天性心脏病,
身子骨弱得像株风里的芦苇,总让人忍不住想护着。小时候玩过家家,总是我和林清扮爸妈,
他乖乖当儿子。那时候,我和林**的像模像样地照看着他。升入高中,林清长开了,
出落得愈发清丽,像沾着晨露的玉兰。身材高挑,长发披肩,五官像是精雕细琢的艺术品,
让人很难从她的脸上移开目光。我心里的火苗越窜越高,想着先下手为强,
攥着攒了好久的勇气跟她告了白。没成想,她眼皮都没抬,说她喜欢的是张扬。我不死心,
去找张扬。都是兄弟,要是他们两情相悦,我绝不多嘴。张扬却摇着头,
声音轻得像叹息:“我这身子,给不了她幸福。”末了,还拍着我肩膀,让我好好追林清。
可高中三年,无论我怎么折腾,林清的心意从没变过。毕业填志愿时,
我磨着她想考去同一所大学,她点头应了。结果开学那天,我在新生报到处等了一整天,
没等来她的身影。后来才知道,她偷偷改了志愿,跟张扬去了同一个城市。倒是张扬,
大概是想成全我们,竟也骗了林清。他瞒着所有人,出国留学了,
连要在国外动手术的事都没说。大一暑假,他的遗体被运回了国。2张扬的葬礼上,
我清清楚楚记得,林清穿着一身黑裙,哭得浑身发抖。最后直挺挺栽倒在地,
是被人抬着送走的。人群里,我心里却不合时宜地冒起个念头:若有一天我死了,
她会不会也哭得这样撕心裂肺?大二开学后,我总惦记着林清的状态。周末的时候,
只要没什么特别重要的事情,我就搭着最早班的机票往她的城市飞,想多说几句话开解她。
这事终究没瞒住,被方瑶发现了。我们分了手。没错,大一那年,我谈过一场恋爱。
那时我是篮球队的,身量挺拔,眉眼硬朗,场边总围着不少递水的女生。方瑶就是其中一个。
她从我刚加入篮球队就跟在我身后,扎着高马尾,笑起来眼睛弯成月牙。
和林清那类清冷挂的不同,方瑶只有一米六,像颗裹着糖霜的樱桃。一张脸又纯又欲,
单论模样,丝毫不输林清。只是风格不同罢了。可那时候我心里还揣着林清,
总盼着她哪天能放弃张扬,回头看看我。起初我明明白白拒绝了方瑶。
但她比我想的执拗得多。别的女生和我告白,最多被拒两次就知趣地退开,
她却整整追了我半年。训练完递来的热奶茶永远温在手里,
比赛的时候穿着短裙大喊:“周寻,加油。”雨天撑着伞在球场外等到深夜,
过节的时候还会给我送礼物。篮球队的兄弟拍着我后背叹气:“别在一棵树上吊死了,
方瑶这姑娘多好。”加上大一一整个上半学期没见过林清,那份执拗的喜欢确实淡了些。
我望着方瑶亮晶晶的眼睛,忽然觉得,或许试着接受也不错。于是大一下学期开学那天,
我点了头,答应了她的告白。3和方瑶在一起的日子,像把加了蜜的阳光灌进了心里。
答应她之后,我开始认真的和她谈恋爱。把当年追林清时攒下的所有细心,
一股脑全用在了她身上。她不像林清,从前我递过去自己做的早餐她都懒得多看一眼,
方瑶却把我的好全捧在手心。哪怕是帮她拧开瓶盖这种小事,她也会仰着小脸说谢谢,
末了踮起脚在我下巴上啄一下,像颗跳跳糖在心上炸开甜意。平时每个月回家分开几天,
回到学校后她在校门口见到我就会扔掉行李箱扑过来,像只树袋熊挂在我身上,
头发蹭得我脖颈发痒,全不顾周围人偷笑的目光。我们买了一模一样的情侣T恤,
一有时间就出去旅游。在许多城市的地标前比心拍照。从外滩的霓虹到大理的风花雪月,
相册里攒满了她笑出酒窝的样子。五二零那天,我们在酒店里过了夜。那阵子,
林清的名字像是被锁进了旧抽屉,我几乎要以为自己真的忘记她了。
直到大一下学期的暑假八月初,张扬的死讯像块巨石砸进平静的水面,
我和她的命运又被迫缠在了一起。4葬礼那天,林清哭得几乎断了气,听得人心头发紧。
不过一个礼拜,她整个人就脱了形。原本就清瘦的脸颊陷下去一块,眼下是遮不住的青黑,
眼眶总泛着红肿。见了谁都只是垂着眼,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我和林清自小一同长大,
又曾那样不加掩饰地追过她。相比病弱的张扬更靠得住,林清父母也有过撮合我们的意思。
葬礼后第三天,林阿姨找了过来。她拉着我的手红了眼圈:“你去劝劝清清吧,
她把自己关在房间里饭不吃,再这样下去,她要把自己饿死了。
”我提着保温桶走进她房间时,月光正斜斜地淌在床沿。她坐在那里,望着窗外的月亮出神,
透着一股说不出的空茫。连我推门的动静都没察觉。我忽然语塞,
那些准备好的安慰卡在喉咙里。其实我懂她的痛。张扬不仅是她喜欢的人,
更是我们从小护着的弟弟,是大院里那个总笑着喊“哥”“姐”的少年。
说不难过是假的。我没法因为他占了林清的心,就抹去十几年的情分。
何况张扬本就是个让人讨厌不起来的人。他明明揣着颗易碎的心脏,偏生活得比谁都热烈。
成绩永远拔尖,小学的时候可以跳级和我跟林清进同一个班。
运动会上次次都来为我加油;我追林清后,他刻意躲着她。出国前一段时间,
他拖着病体来找我,说他原本约了我和林清去海边,可惜临时有事去不了。
让我替他去陪林清。还挤眉弄眼地告诉我订的是套房,怂恿,暗示我晚上霸王硬上弓。
现在想来,那狗东西怕是早就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在玩一出自以为是的托孤。
他不是不喜欢林清。对着那样一个照顾了自己十几年的漂亮姐姐,
又是身边唯一亲近的同龄女性,动心太容易了。只是那副身子骨,让他连说爱的勇气都没有,
只能把人往我身边推。5我站在林清床边,沉默了很久。她终于转过头看了我一眼,
眼白上还浮着红血丝,没等我开口,又慢悠悠转回去。视线重新落回窗棂上,
像尊没有情绪的雕像。我想起方瑶,没有走过去,
也没有做任何像摸头那样越界的动作安慰她。只能抬手敲了敲桶身,
声音硬邦邦的:“把饭吃了,我好跟你妈交差。”还好她没犟到底。或许是真的饿了,
或许是没想着把自己饿死,她慢吞吞挪到桌前,端起保温盒小口小口往嘴里送。
白粥混着小菜,没滋没味的样子,倒和她此刻的神情很配。我没多留,等她放下空盒,
拎起桶就走。刚出门就撞见林伯母,她搓着手问:“吃了吗?”我掀开桶盖,
露出见底的保温盒。她长长舒了口气,眼眶又红了,拉着我谢了半天,
末了低声说道:“开学前能不能多来几趟?”我没多想,点头应了。于是接下来的日子,
我每天提着保温桶准时出现在林家。有时是瘦肉粥,有时是她小时候爱吃的盖浇饭,
她也总能吃掉大半。只是我们始终没什么话,屋子里常常只有碗筷碰撞的轻响。
但我从没跟方瑶提过这事。开学后,林清那副空落落的样子总在眼前晃。我还是忍不住,
一到周末就买最早班的机票飞过去,陪她吃顿饭,看看她的精神状态没问题才回去。
方瑶察觉到我频繁的“周末出差”,问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我那时心跳得发慌,
鬼使神差地回:“是我兄弟,叫林清,最近家里出了点事,我去看看他。
”由于林清这个名字可男可女,方瑶也没多想。
6我对林清的关注终究是影响了我和方瑶的恋爱。在我一次次推脱了和她的约会后,
她开始有些不满,然后时不时的问我关于林清的事情。我遮遮掩掩的回答,
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她发现了林清是一个女人的事情,质问我是不是脚踏两条船。
我急得抓着她的手解释,说我和林清清清白白,说我只是放不下从小的情分。
可方瑶总是能够对我的解释提出质疑,那些话在她听来,全成了欲盖弥彰的借口。“分手吧。
”她甩开我的手,声音冷得像秋风。我慌了神,
认命似的把我和林清的过往一股脑倒了出来。从大院里的过家家,到高中时的告白被拒,
再到张扬的死。我伸出手朝着她发誓,我对林清只有作为朋友间的关心,没有其他的心思。
我以为方瑶会生气,会哭着跟我吵,然后被我哄好。毕竟我们睡过,她是第一次。
她曾那样热烈地追了我半年,相册里全是我们相拥的照片。我笃定她舍不得,笃定她会原谅。
可方瑶只是静静地听着,脸上没什么表情。等我说完,她才缓缓开口,
声音带着斩钉截铁的决绝:“你真恶心。”说完转身就走。7我被她的眼神刺痛了,
疯了似的给她发信息、打电话,换来的却是所有号码都被拉黑。
跑到她宿舍楼下等了几个小时,只等来她室友冷冰冰的一句“方瑶说不想再看见你”。
我实在想不通,走投无路的求她舍友帮帮我。那姑娘看着我,
眼神里带着点厌恶:“方瑶喜欢你的时候,是把心掏出来给你看的。
”“因为谈恋爱的时候你是真的对她很好,所以把最珍贵的东西给了你。”“她的爱,
始于颜值,忠于人品,坦坦荡荡。”“可你呢?
”“要是换作方瑶的身边出现了一个这样的男发小,你能接受的了吗?
”我设身处地的试想了一下,方瑶瞒着我去照顾其他的男人,一股极端的恶心感出现,
让我对着旁边的花坛大口的干呕。回去的路上,我忽然想起想起她扑进我怀里时发梢的香气。
原来有些爱,给的时候有多热烈,收的时候就有多决绝。她从不要委曲求全的感情,
就像当初毫无保留地奔向我一样,离开时也走得干干净净,连回头都吝于给一个。
我实在是错的太离谱了。8大学剩下的三年,我再没主动找过林清。
她反倒是在我一段时间不联系她后,偶尔会发来消息,问我近况,
我也只是寥寥几字应付过去。那些缠绕多年的执念,像被那场分手耗尽了力气,
终于在日复一日的沉默里慢慢冷却。我也没再碰过恋爱。篮球队的兄弟张罗着介绍女生,
我总是笑着推脱。心里像空了块地方,风一吹就响,却再也填不进新的人。只有方瑶,
像颗生了锈的钉子,死死扎在回忆里。我总在没课的下午,绕远路经过她的宿舍楼,
盼着能撞见她。有时远远看见那个扎高马尾的身影,心跳会突然漏半拍,可真等她走近了,
又慌得转身就走。大三那年,听说她交了新男友,是个同系的老乡。我托人打听了很久,
只知道那男生个子中等,相貌普通,家里是小县城的工薪阶层。论长相论家境,
都远远比不上我。可我见过他们一起去图书馆,男生背着两人的书包,
手里拎着给方瑶买的奶茶。看方瑶的眼里笑意像浸了温水的棉花,那副小心翼翼的模样,
像极了当初我和她刚恋爱时的样子。嫉妒像藤蔓缠上心口,勒得我喘不过气。
9听说他们出去玩了,我会猜他们会不会在校外留宿。那种煎熬太磨人。人就是这样,
得到的时候不珍惜,失去了又追悔莫及。终于在一个飘着细雨的傍晚,我做了件蠢事。
我在教学楼后的梧桐树下拦住那个男生,把一张十万块的银行卡塞进他手里。“离开方瑶,
这钱归你。”我的声音在发抖,连自己都觉得荒唐。他愣了愣,把卡推回来。
“我知道你是谁。”他看着我,眼神平静得没有波澜,“但我不会离开她。
”说完转身就走,伞沿滴落的水珠打在地面,溅起细小的水花。他大概是怕这事让方瑶烦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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