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加强万能型人身保险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万能险市场秩序,促进万能险持续健康发展。
在规范产品发展方面。《通知》明确允许保险公司在满足相应约束条件时,对万能险产品调整最低保证利率,特别是在利率下行期,可以通过降低最低保证利率,有效防范利差损风险。
禁止开发五年期以下(不含五年)的万能险。同时鼓励保险公司通过合理调整退保费用、保单持续奖金等产品设计要素延长保单实际存续期限,有助于进一步满足消费者长期保障需求。

在销售管理方面,要求保险公司加强销售人员分级分类和产品适当性管理,防范销售误导。制定销售“负面清单”,不得存在弱化万能险的人身保险保障属性,仅使用“利息”“预期收益”等词语宣传产品;不得将万能险产品与其他金融产品进行简单类比或混同等六类行为。

万能险,简单来说是一种包含保险保障功能并设立有保底收益投资账户的人寿保险,主要表现在交费灵活、保额可调整、保单价值领取方便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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