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7月28日讯(闽南网记者 苏毓茹)近日,泉州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公布公布2025年第一批、第二批纳入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范围的住宅老旧电梯更新项目清单。此次列入更新项目清单的住宅老旧电梯共1294部,其中第一批1087部、第二批207部。
据悉,纳入清单的项目享受超长期特别国债15万元/部的定额补助(最终补助金额以上级下达金额为准)。需要注意的是,享受超长期特别国债补助的项目不再享受《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泉州市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关于电梯更新的补助政策。
根据泉州市住建局、市发改委等四部门联合下发据《泉州市利用超长期特别国债开展住宅老旧电梯更新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更新工作以“业主自愿、政府支持、科学评估、分类淘汰、有序提升、保障安全”为原则,重点针对依法依规建设的住宅楼中已办理使用登记、使用年限长、故障率高、群众更新意愿强烈的老旧电梯。
《通知》要求,住宅老旧电梯更新以小区为单位,由社区(村)、业委会(临时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代表、物业和申报项目的县级国企(若有)等组成电梯更新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由电梯更新工作小区商请具备资质的电梯制造、安装单位(即实施主体)制定电梯更新实施方案,包括确定技术方案、选型尤其是资金筹措方式(包括超长期特别国债补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业主自筹资金等)。电梯更新项目完工后,实施主体持相关证明材料至项目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初审,由县级住建、市场监管部门复核后,由县级住建部门向实施主体兑现补助资金。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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