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27日,西咸新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西咸新区首起非法狩猎案件,各界群众代表30余人参加旁听。
西咸新区自然环境优美、水域和湿地广阔、野生鸟类众多,鸟类保护工作艰巨而重要。西咸新区法院及时成立打击破坏野生鸟类资源等违法犯罪专案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动扛起生态司法保护职责,集中优势力量推进案件审理攻坚。
“被告人康某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伴随庄严的判词,被告人康某某非法狩猎案顺利审结。经法庭审理查明,自2022年起,被告人康某某多次在咸户公路禁猎区的田地内,使用禁用工具捕猎野生鸟类,后将所捕鸟类带至鸟市出售。经检测,涉案鸟类均为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庭审中,被告人康某某自愿认罪悔罪、真诚悔罪、不上诉,并表示经过法庭教育,其深刻认识到非法捕猎行为对维护生物多样性和保持自然生态平衡造成的严重损害,重新回归社会后,要立志做一名“义务护鸟员”,以爱鸟护鸟实际行动修复受损自然环境。
网破天高任鸟飞,共护珍禽万里翔。西咸新区法院将继续以习近平总书记“两山”理念引领绿色发展,高度重视野生鸟类保护社会治理工作,坚持重拳出击、扎实推进源头管控、打防并举、系统治理,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成效,以最严密的法治保障西咸新区天常蓝、水常绿、鸟常鸣、人常安。
作者| 秦博
编辑| 李娟
审核| 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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