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8月15日从呼和浩特市档案史志馆获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该馆于近日起面向社会各界征集以呼和浩特市域范围内抗日战争历史事件为重点的相关档案资料。
此次征集范围广泛,涵盖多个方面:包括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民族抗日武装力量开展抗日斗争的档案资料;日本帝国主义对华侵略暴行及伪政权建立、统治与覆亡的档案资料;各族人民、各民主党派、各抗日团体、海外华人华侨及港澳台同胞参与抗日斗争的档案资料;反法西斯同盟国及国际友人援华抗战、日本人民反战活动的档案资料;抗战时期政治、经济、科技、军工、教育、文化、交通、卫生、宗教等领域的档案资料;抗战胜利后国内国际法庭审判战争罪犯和战后中日关系发展的档案资料,以及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红色档案资料。
征集档案的载体形式包括文字资料,如抗战时期的文件、电报、信函、传单、标语、题词、手稿、图纸、漫画、报刊、日记、布告等;实物档案,如抗战时期的徽章、胸章、勋章、旗帜、地图、作战图、证件、票据、奖牌等;照片影像档案,即反映抗战时期重要事件、战斗场景、军事设施、军队活动、军民生活、抗战将士等的照片和影像资料;口述资料,包括呼和浩特籍抗战亲历者、见证者和其后代的口述回忆记录,以及抗战研究专家学者访谈中涉及当地抗战的内容;此外还有地方史志、书刊等文献中有关呼和浩特地区抗战的内容,以及反映该地区抗战时期社会经济、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的其他资料。
征集方式以捐赠为主,特别珍贵的档案资料可采用寄存方式。捐赠后的档案资料将成为国有档案,呼和浩特市档案史志馆将依法向捐赠机构或个人颁发捐赠证书。捐赠者享有所捐档案资料的优先利用权,并可对不宜公开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捐赠前,建议相关人士联系工作人员,确认所捐资料符合征集要求。
此次征集对捐赠资料有明确要求:需为原件(特别珍贵的可接受复制件),来源合法、真实可靠,知识产权无争议;照片应为未经修改的原始记录,并附拍摄时间、地点、内容、人物及职务、拍摄者等简要说明;音视频需播放流畅、音画清晰,附时间、地点、内容、人物、拍摄者等说明;实物需附形成时间、材质、所有者等简要介绍。
本次征集工作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结束。(草原云·内蒙古新闻网记者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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